Article 43

In force

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的修改和废止程序,适用第三章、第四章的有关规定。

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被修改的,应当公布新的条例、法规文本;被废止的,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Local Regulations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