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3

Amended

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构及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供水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3,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