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通化人参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搜集、研究、利用好通化人参的传统技艺、饮食文化、民风民俗、故事传说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支持开展通化人参文化艺术创作和宣传。

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人参美食、人参技艺大师等评选活动,鼓励通化人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开展授徒、传艺、交流等传承传播活动。

农历三月十六为通化“老把头节”。

Local Regulations · 通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