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In force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建立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各级各类教育,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对居住分散的乡村采取多种形式办学,对经济困难的少数民族地区,设立以助学金和寄宿制为主的公办民族小学和民族中学。改善中小学教育设施和环境,当地财政困难的,报请上级财政给予补助。

设立在自治州内的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根据法律法规、国家招生有关政策和自治州建设需要,对本地区实行定向、定额招生,对本州的考生根据情况适当放宽录取标准和条件。

Local Regulations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25,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