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加强县、市和乡、镇(街道)的政权建设,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加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及其所属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农村集体经济等组织的建设,建立健全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机制。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鼓励村(社区)以互助小组、家庭为基本单元,采取院坝会议、日常互访等形式,开展党建引领下的互帮互助基层治理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25,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