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和自治州人民政府。

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自治州人民政府对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和湖南省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在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Local Regulations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25,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