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4
In force自治机关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科学制定教育发展规划,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全力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巩固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强化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普惠发展,重视和发展民族教育、专门教育和公民终身教育,落实国家助学金、奖学金等制度,保障各民族公民享有平等受教育的权利。
自治县加大教育投入,保障教育经费法定增长,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自治县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自治县鼓励和支持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资助学,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Local Regulations ·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