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由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意见,并印发会议。

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由法制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对地方性法规案进行统一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和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改稿;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经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大会全体会议。

Local Regulations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ne 6,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