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自治区加强数字经济区域合作,强化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内数字经济领先发展地区的合作交流,推动重大数字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公共数据标准统一、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智能制造协同发展,以及区域一体化协同治理和治理数字化应用;加强数字经济领域开放合作,参与“一带一路”和“中蒙俄经济走廊”数字经济建设,推动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在数字基础设施、数字贸易、电子商务、智慧物流等领域的交流合作。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