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数字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布局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市政、交通、电力、生态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等相关基础设施规划应当统筹考虑数字经济发展需要。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推动数字基础设施与铁路、城市轨道、道路、桥梁、隧道、电力、地下综合管廊、机场、枢纽站场、智慧杆塔等公共基础设施共商共建共享共维。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