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列入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案,大会全体会议听取相应条例案的说明后,由各代表团、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

法制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对条例草案进行统一审议和修改,对涉及的合法性问题以及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并向主席团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和条例草案表决稿,经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后,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Local Regulations ·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