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3
In force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合理布局监测站点,健全完善本行政区域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并充分利用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牧、林业和草原、气象等部门的监测成果,采用先进技术手段对水土流失进行动态监测,发挥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在政府决策、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众服务中的作用。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经费。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