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In force

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建立具有创业指导、项目孵化、项目推介、融资服务等功能的创新创业公共平台。

对高校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失业人员等在创业园区或者创业孵化基地创业的,按照有关规定减免相关费用。

对各类园区、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以及其他社会力量设立创业孵化基地和创新创业平台的,按照规定给予奖励补助。

Local Regulations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