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州人民政府和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提出的法规案,由主任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后提出意见,再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如果主任会议认为法规案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可以建议提案人修改完善后再提出。

Local Regulations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