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In force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等单位,应当通过案件信息交换平台共享调查评估、社区矫正决定、交付接收、治安管理处罚、强制隔离戒毒、采取和变更刑事强制措施、办理再犯罪案件等社区矫正工作相关信息,及时准确交换有关法律文书,根据需要实时查询相关数据。

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建设、管理全省统一的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推动实现社区矫正工作数据汇集、辅助管理、远程教育、信息共享、智能分析、服务决策等功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以及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等群团组织,应当与社区矫正机构加强信息互联互通,通过全省一体化大数据平台依法共享相关信息。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