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矫正小组应当协助社区矫正机构或者受委托的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督促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定期开展走访谈话,掌握其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并及时向社区矫正机构或者受委托的司法所报告。

矫正小组应当引导、规劝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拒绝文身等行为,帮助其养成健康生活习惯;发现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有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报告。

矫正小组成员不按照社区矫正责任书履行责任和义务的,由社区矫正机构、受委托的司法所责令改正。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