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本市实行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制度。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并经考试合格的,或者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并达到相关要求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减免交通违法行为记分。

禁止代替他人记分、接受他人代替记分或者组织、介绍他人实施代替记分。

Local Regulations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