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住房租赁企业应当具备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自有资金、从业人员和管理服务能力。

住房租赁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房屋信息查验、安全保障等内部管理制度,如实记载相关业务信息,定期对租赁住房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并及时向房屋主管部门提交其经营租赁住房信息。

住房租赁企业从业人员应当实名登记、全员入库、统一编号、挂牌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