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3

In force

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员资格自行终止,由业主委员会向业主公示,并提请业主大会确认:

(一)不再是本物业服务管理区域内业主;

(二)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委员会提出辞职;

(三)因健康等原因无法履行职责且未提出辞职。

Local Regulations · 嘉峪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