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1

In force

自治区各级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中发现有关规范性文件不合法的,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监察建议、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并抄送接受规范性文件备案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