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4
In force备案审查工作机构、相关机构均认为规范性文件应当予以纠正的,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可以与制定机关沟通,要求制定机关及时修改或者废止该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同意对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的,应当提出书面处理计划。书面处理计划应当包括处理方式、完成时限等内容。
规范性文件明显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立即停止执行,或者立即停止执行其中明显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