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完善特殊教育服务机制,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采取措施保障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困境儿童、残疾儿童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教育服务。
本市普及学前教育,发展公办幼儿园,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构建布局合理、公益普惠、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保障学生休息、娱乐、体育锻炼、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的时间,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Local Regulations ·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