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3
In force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权益,引导平台企业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开展协商,明确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职业伤害保障等内容,合理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区域性、行业性工会组织可以代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与平台企业或者平台企业代表组织签订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议,明确相关的劳动定额标准、工时标准、奖惩办法、抽成比例、计件单价等规则和平台算法。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议,对本区域、本行业的平台企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