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1
In force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推动用人单位开展职工教育和培训,支持用人单位通过设立培训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等方式,培养技能人才。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职工教育和培训制度,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企业一线职工使用的职工教育经费不得低于本单位职工教育经费总额的百分之七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将用人单位开展职工教育和培训等情况,作为评优评先、项目补贴的重要依据。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