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6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做好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工作。

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上涨幅度等因素,按照共享发展成果的原则,适时调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拓展筹资渠道,引导城乡居民选择较高档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

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伤害保障,建立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推进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和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制度。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