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3

In force

市、相关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科技人员与乡镇人民政府、村级组织建立联系合作机制,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开展实用技术研究和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