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世界遗产保护管理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实施有关法律法规;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专项规划;

(三)制定并组织实施世界遗产保护范围的保护措施、管理制度;

(四)组织世界遗产资源调查、评价、登记、巡护监测工作;

(五)协调世界遗产保护范围内单位、原住居民涉及世界遗产地及其缓冲区的保护、管理、传承和利用工作;

(六)组织和协助开展世界遗产保护范围内保护、管理、传承、利用的科学研究以及交流合作、宣传教育、展示传播和游憩体验工作;

(七)组织和协助开展世界遗产保护范围内人类活动监测监管工作,依法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八)协助开展履行国际公约工作;

(九)世界遗产保护范围内其他保护管理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