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2

In force

鼓励政策性、开发性和商业性金融机构对中原农谷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育种基地、农业科技园区等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中长期信贷支持。

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加大中原农谷信贷投放和农业保险业务服务力度。支持将中原农谷优质企业纳入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重点培育。

推动创设中原农谷民营企业信用保护工具,帮助民营企业通过信用增进实现债券发行融资。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