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新乡市人民政府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管理中原农谷管委会。

新乡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务院、省人民政府相关要求,统筹中原农谷政策落实、措施制定、资源整合、土地利用管理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新乡市人民政府应当主导建立健全中原农谷管委会与属地管委会、当地人民政府的沟通协商机制,解决中原农谷发展促进中的权责划分、执法合作等重大问题。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