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公安机关负责毒品查缉、毒品案件侦查、吸毒人员查处和动态管控、易制毒化学品购销运输管理和监督检查、本系统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和戒毒康复场所管理等工作。

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本系统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康复场所管理,负责涉毒服刑人员戒毒治疗和教育改造,统筹禁毒法治宣传教育,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结合工作职责指导和支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等工作。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戒毒医疗机构和其他相关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指导和服务戒毒医疗等工作。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

教育、财政、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广播电视、网信、体育等相关部门应当加强行业监管,落实禁毒工作责任。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群团组织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禁毒相关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