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3

In force

各级人民政府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戒毒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提供就业信息,拓宽就业渠道,鼓励和扶持戒毒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帮助其回归社会。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的戒毒康复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用人单位在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的戒毒康复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