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0

In force

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设立专门区域收治病残戒毒人员,对有严重残疾或者疾病的戒毒人员,应当给予必要的看护和治疗;对患有传染病的戒毒人员,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隔离、治疗措施。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患严重疾病,不出所治疗可能危及生命的,经强制隔离戒毒场所主管机关批准,并报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备案,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允许其所外就医。所外就医的费用由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本人承担。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强制隔离戒毒机构应当依法做好艾滋病等传染病的预防监测工作,发现传染病疫情,应当及时处治。

病残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具体收戒办法,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会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制定。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