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In force

邮政、快递、物流、仓储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禁毒管理制度,进行毒品预防教育培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实名收寄、收寄验视和过机安检制度,相关单据、凭证资料、电子信息档案等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发现客户委托寄递、运输、仓储疑似毒品,或者非法委托寄递、运输、仓储易制毒化学品的,不得寄递、运输、仓储,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配合调查。

公安机关根据查缉毒品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前款规定的企业寄递、运输、仓储的物品及所使用的交通工具进行毒品和易制毒化学品检查,有关企业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