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6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加强城市街区、社区、道路以及学校、医院、公园、公共图书馆、科普场馆、体育场所、绿地、公共交通等各类服务设施和场地适合儿童使用的改造。

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