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提供餐饮的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营养健康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相关规定,预防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发生,保障未成年人用餐安全与营养健康。

提供住宿的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住宿安全管理制度,配备生活辅导员和安全保卫人员,实行夜间值班和安全巡查制度,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