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审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重点包括下列内容:

(一)预算范围完整、制度规范的情况;

(二)国有资本足额上缴收益和产权转让等收入的情况;

(三)支出使用方向和项目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情况;

(五)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增强国有企业运行稳定性和风险防范、与国资国企改革相衔接等情况。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