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6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卫生健康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对有关医务人员可以责令暂停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执业活动。未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向未成年人提供医疗美容服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