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学校应当科学合理安排未成年学生教学活动,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习负担,加强未成年学生的作业、智能终端产品、睡眠、读物和体质等管理。学校不得占用课间自由活动时间,保证其休息、娱乐时间和每天不少于一小时的校园体育锻炼时间。

学校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集体补课。

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对学龄前未成年人进行小学课程教育。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