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指导和督促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开设数字经济相关专业、课程,加强基础学科建设,通过与科研机构、企业开展产学研用合作和共建实训基地等,培养数字经济研究和应用型人才。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引进数字经济领域高层次、高技能以及紧缺人才纳入政府人才支持政策体系,在就业、落户、住房、医疗保健、职称评定以及配偶就业、子女教育等方面提供支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加强数字经济领域就业调查和劳动用工服务指导,提升劳动者的数字素养和技能水平,探索数字经济领域职称评审工作,鼓励通过发展数字经济创造灵活就业机会,完善平台经济等新业态从业人员在工作时间、报酬支付、保险保障等方面政策规定,保障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Local Regulations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