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引导和鼓励算力、数据等资源依法有序开放,推动数字技术开源平台、开源社区和开放技术网络建设,构建协同共生的数字经济产业创新生态。

支持以园区、行业、区域为整体推进数字经济产业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技术研发、测试评估、应用培训、创业孵化等优势资源汇聚。

支持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创建数字经济领域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区等创新创业创造载体,联合开展协同创新。

省人民政府应当推进自主安全可靠的产品迭代、平台搭建、产业化应用、适配测试、开源开放、市场拓展,构建安全可控的共建共享软硬件产业生态。

Local Regulations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