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项目落地保障工作机制。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引领和土地要素支撑,优化土地供应方式,建立土地信息归集、发布查询和“招商地图”等功能为一体的土地信息平台和“多元化土地要素保障资金池”,提高土地供应效率。推行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实现拿地即可开工。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规范建设用地项目的开竣工管理,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完善闲置土地处置机制,通过限期开发、置换土地、协商收回等方式,加大对闲置土地的盘活利用。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Local Regulations · 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8,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