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并公布产业引导政策,推动沿海沿边协同发展。支持制造业延链、补链、强链和技术改造,引导企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变,培育新兴产业。建立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科技创新体系,推动知识产权成果的创造和转化运用,依法保护知识产权。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产业园区规划,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教育、医疗、公共交通、商贸服务、休闲娱乐等综合服务水平,推进园区建设与城市融合发展。

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广西东兴产业园区、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平台应当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先行先试扶持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和薪酬激励等措施,探索园区与行政区合一等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国家支持试验区改革创新政策的落实。

Local Regulations · 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8,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