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推进建设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为患者提供日间照料和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职业康复等训练服务。
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和有条件的残疾人康复机构应当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鼓励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有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社区服务机构、政府投资建设的残疾人托养机构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规范举办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提供专业化、多元化康复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