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7

In force

展会主办方在招展时应当加强对参展项目知识产权状况的审查,可以要求参展方提交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书面承诺或者知识产权相关证明文件。

展会时间在三天以上,展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展会主办方或者承办方应当设立展会知识产权纠纷处理机构,及时调解处理知识产权纠纷。

展会主办方或者承办方应当完整保存展会的知识产权纠纷信息与档案资料,并配合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公证机构、仲裁机构调取有关信息与资料。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