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