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在城市道路、广场中发生路面塌陷、破损、隆起等影响环境卫生的情况,责任单位应当及时修复。

在城市道路或者其他公共设施场所设置的井盖、沟盖、篦子等设施发生缺失、破损、移位的,责任单位应当设立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

Local Regulations · 固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