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7

In force

工会会员按月缴纳会费,会费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建立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拨缴工会经费。财政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将工会经费列入单位年度经费预算。实行工资统发的行政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按月将其中的百分之四十部分划拨本级地方总工会,其余百分之六十随行政经费划拨给机关、事业单位工会。

用人单位应当向工会提供全部职工和工资总额的相关数据。

具备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工会应当依法设立独立经费账户。

Local Regulations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30,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