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稳定支持和竞争性支持相结合的基础研究投入机制,逐步提高基础研究经费投入水平。市级财政科技创新资金用于基础研究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三分之一。
市人民政府设立自然科学基金,用于资助自然科学领域的基础研究。
本市引导社会力量支持基础研究。支持企业等社会力量出资组织或者与政府联合设立科学技术基础研究计划项目。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设立基金等方式资助基础研究。社会力量资助基础研究的,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受相关政策支持。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