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In force市人民政府完善科学技术资源规划布局,统筹各区科技创新发展,引导创新资源和创新主体合理分布,培育发展新动能,推动形成新质生产力。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各区特色定位和发展水平,完善本行政区域科技创新体系。
市、区人民政府加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推进张江科学城、大零号湾等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
本市支持浦东新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在科技创新领域开展先行先试。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