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本市推进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完善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引进、使用、激励、评价机制,为各类科技创新人才提供创新创业的条件和平台,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
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建立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的支持机制和配套措施;加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创业孵化人才、园区运营管理人才等科技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建立有利于青年科技人才成长的支持和接力培养机制,激发青年科技人才创新活力。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4